3月21日,湖南怀化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P2P网络借款风险专项整治小组于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贷行业的公告》,针对当地网贷机构开展了一轮排查工作。
怀化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网贷行业的公告指出,未取得备案登记的P2P网贷机构(含分支机构)一律不得从事P2P线上线下相关业务,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为未取得备案登记的P2P网贷平台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货款为日常业务活动。否则,一律视为非法从事金融业务,予以取缔和打击。
自“315”晚会曝光“714高炮”高息现金贷等业务乱象以来,近期,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北京、厦门等多地金融监管已开始出手排查并整治相关风险。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监测发现,部分机构仍从事“超利贷”“砍头贷”“校园贷”及暴力催收等违规业务活动,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3月6日发布风险提示后,为进一步督促会员机构加强自律管理,主动纠正经营中的违规行为。3月19日,中国互金协会在京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重申监管政策及行业自律相关要求。
中国互金协会副秘书长朱勇表示,各相关机构要自觉遵守《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有关要求,即日起就高息现金贷等违规业务开展自查,并于3月底前向协会提交自查报告,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必须对合作机构进行排查,如发现涉及违规业务的,应暂停与其合作,敦促其立即整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监管部门和协会反馈。
朱勇称,对于不遵守国家金融法规和行业自律管理要求、拒不改正的会员机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会员资格,涉及网贷机构的,将及时提请监管部门审核。
3月19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关于相关企业为非持牌放贷机构提供导流服务的风险提示函》表示,协会已组建包括律师、会计师、专业人士在内的20多人摸排检查小组,对全市非持牌放贷机构进行全面摸排检查,是否存在“超利贷”和“现金贷”业务。
3月20日,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关于开展厦门市助贷及民间借贷机构摸底排查专项工作的通知》,将市行政辖区内的公司名称或经营范围含“金融信息服务”字眼的企业及名称不含金融字眼,但从事助贷、民间借贷等机构一并纳入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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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