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Tech Insights · 观点聚焦 | 李伟:加强标准建设有助绿色金融发展
  •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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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等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绿色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大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需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标准作为一定领域范围内广泛接受的良好准则、实践、指南,以及统一的技术要求,已经成为世界通用语言和全球治理方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标准在绿色金融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国内外广泛共识和一致行动。

 

一、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取得积极进展

 

 

绿色金融在我国积极倡议下被写入2016年二十国集团(G20)峰会公报以来,其国际主流化进程取得明显进展,国际组织不约而同意识到绿色金融标准的重要作用,纷纷加入标准制定与实施的行列中,其中一些标准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行业机构的一致遵循。

 

国际组织积极推进绿色金融标准建设

 

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于2018年修订发布《绿色债券原则》(GBP),从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流程、募集资金管理和报告等四个方面明确绿色债券发行范畴,有效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和市场互信程度。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18年成立可持续金融技术委员会(TC322),开展以绿色金融为主的可持续金融标准制定。国际金融公司(IFC)于2019年修订发布“赤道原则”(EPs),重点关注气候变化等内容,全球已有123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我国兴业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已加入成为赤道银行。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于2019年修订发布《气候债券标准》(CBS),提出绿色债券认证流程、发行前要求、发行后要求,并明确排除所有与化石燃料相关的项目,是目前国际普遍认可的另外一套绿色债券认定标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组织(UNEP FI)于2019年在纽约联合国大会期间发布《负责任银行原则》(PRB),为银行构建可持续发展体系设定了全球基准,并通过实施指南、报告和自评估模板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成为负责任银行提供了可行性指导,全球已有247家银行签署采纳该原则。

 

2020年以来,为了解决国际绿色金融标准不统一、标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G20、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等国际政府间合作组织加强协调,着力提高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ESG评级方法和气候信息披露标准的可比性、兼容性和透明度,促进国际绿色金融市场协同发展,更好支持低碳转型。

 

二、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治理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2021年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联合主席,牵头起草G20可持续金融工作中期规划的总体路线图,将统筹绿色分类标准等方法和工具明确为重点推进工作之一。人民银行联合法国央行等共同发起NGFS,旨在强化金融体系风险管理,动员资本进行绿色低碳投资,推动央行和监管机构间绿色金融合作,提出按照统一国际标准开展有效的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定绿色金融和经济活动分类标准。我国与欧盟共同发起IPSF,旨在深化国际合作,动员私人部门资金参与环境可持续投资,在共同推动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国际趋同工作中已经取得一定进展,争取年内出台一套共同的分类标准,供国际投资者参考使用。中英共同发布《“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既支持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以及《巴黎协定》的落实,又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吸引绿色投资、应对气候环境变化,目前已有39家中外金融机构签署该原则。

 

同时,我国作为ISO/TC322首批正式成员,积极分享绿色金融发展与标准制定的理念与实践,与各成员国家共同推进可持续金融国际标准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我国专家基于国内实践提出可持续金融国际标准体系框架,召集制定的首项ISO可持续金融国际标准《可持续金融  基本概念和关键倡议》已于近期正式发布,并提出制定可持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求、可持续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实施原则等项目提案,是构建可持续金融国际标准体系的重要推动者,展现了我国在绿色可持续金融领域的丰富积累。

 

为更好统筹国内外绿色可持续金融标准化工作,国内建立ISO可持续金融国际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机制,金融管理部门和市场主体共同派出专家组建TC322国内对口工作组,为我国持续深入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供专家支持与人才储备。

 

中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速构建

 

 

人民银行一直高度重视绿色金融标准工作,将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作为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支柱之一,并与有关部委联合发布《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筹划绿色金融标准化建设重点工程。“十三五”时期,金融管理部门从多个层次发力,推动建立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为我国绿色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支撑和保障。

 

一是建立绿色金融标准工作机制。

 

2018年,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初步构建了包括绿色金融通用基础、产品服务、信用评级评估、信息披露、统计与共享、风险管理与保障等方面在内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工作组由人民银行研究局担任组长单位,会同政产学研各方形成标准化合力,先后提出两批急用先行标准制定计划及任务分工。

 

二是推进重点标准研制。

 

绿色金融标准建设已取得初步进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环境权益融资工具》2项行业标准近期发布实施,《绿色金融术语》等5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正在抓紧制定中,在界定绿色金融基础概念、规范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提升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等重要方面提供标准化依据。2021年4月,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为实现国内绿色债券支持范围与国际市场相关标准趋同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是开展区域创新探索。

 

2020年,《绿色金融术语》等4项标准草案稿在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先行先试,以标准指导实践、以实践完善标准。重庆市、浙江省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探索绿色金融标准先进模式,重庆市金融学会成立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金融标准化委员会,制定《绿色信贷基础数据元》团体标准,重庆银行制定《绿色信贷业务流程》《绿色债券信息披露》企业标准;浙江省构建绿色金融产品标准体系,发布绿色金融发展指数,将绿色环保表现纳入金融机构信用评级体系。

 

三、标准助力绿色金融发展大有可为

 

 

作为事关绿色金融发展全局的关键性基础性制度,绿色金融标准在引领和推动绿色金融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方面大有可为。

 

首先,标准推动绿色金融效能发挥。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需要关注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金融在其中发挥着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标准是绿色金融资源要素合理分配的共识和准则,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确保更多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准确投放至绿色环保、高效节能、气候改善、污染防治等重点攻坚战领域,有效降低绿色企业和项目的资本可得性,同时提高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项目的融资门槛,切实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作用。

 

其次,标准引领绿色金融规范发展。

 

发展绿色金融既要履行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天然使命,也要实现绿色金融自身的可持续和规范化发展。绿色金融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主体的创新探索是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容易出现监管相对滞后于产品服务创新的现象,可能会发生无序扩张、监管套利、不公平竞争等负面行为,对于绿色金融市场来说,很可能出现“洗绿”“漂绿”风险。标准是监管政策和规则的有效补充,完善清晰可执行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在事前、事中监管中规范引导作用,能够为绿色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提供重要基础和有效约束。

 

再次,标准助力绿色金融风险防范。

 

在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过程中,对于金融系统而言,除了极端气候或环境污染等造成的物理风险外,更多的是由于碳排放等相关政策收紧或技术革新引发高碳资产重新定价和财务损失带来的转型风险,对维护金融稳定形成威胁和挑战。应对风险的首要前提是对风险进行准确评估,并通过压力测试等手段对自身应对气候风险的韧性进行评估,最后对相关金融风险信息进行报告和披露。通过建立统一标准基础,对风险披露和压力测试模型、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要素、信息统计和共享方法等提出明确规范和要求,能够有效防范气候环境风险传导至金融系统,提升相关风险宏观审慎管理水平。

 

最后,标准支持绿色金融双向开放。

 

应对气候变化、治理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都是重大国际议题,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在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和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背景下,我们仍要在新一轮的调整过程中着眼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积极参与绿色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和相关国际规则制定。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规模绿色信贷市场和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如何促进国内国际绿色金融市场协同发展,推动绿色资本有效跨境流动愈发成为重要课题。依托国际组织和多双边合作平台,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国际标准制定,不断推动我国标准与国际接轨,有利于打破国际贸易壁垒、消除国际合作障碍。通过参与绿色金融标准国际治理,不断深化伙伴关系,提升合作水平,在实现全球碳中和新征程中互学互鉴、互利共赢。

 

四、我国绿色金融标准发展展望

 

 

当前,我国正处于“十四五”开局的关键时期,金融标准化工作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政策要求,大力发挥标准在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中的支柱作用,持续完善“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第一,做好顶层设计,激发市场活力。

 

将绿色金融标准化作为“十四五”金融标准化规划的重点任务,不断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坚持国家标准划底线、行业标准立门槛,加强对绿色金融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统筹指导,鼓励金融团体、金融机构制定满足绿色金融创新发展需求、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深入发挥试点示范机制作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第二,围绕重点工作,加大标准供给。

 

做好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环境权益融资工具等重点标准落地实施,对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等当前重点工作形成支持。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建立绿色债券评级标准。建立健全碳核算标准体系,探索制定碳金融产品和碳金融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加大金融支持碳市场建设力度。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标准,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和棕色资产标准,为更好服务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提供标准依据。

 

第三,建立合作机制,强化标准实施。

 

金融管理部门与标准化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加大对绿色金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专项支持。加快绿色金融标准实施与监督制度建设,推动标准实施政府监督、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认证有效结合。加强绿色金融标准化支撑机构建设,鼓励成立一批专业化绿色金融标准和认证服务机构,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ESG信息披露、评级或评价等服务,丰富绿色金融标准供给侧服务内涵。

 

第四,推动标准趋同,加强国际合作。

 

依托NGFS、IPSF等多边框架深化国际合作、凝聚全球共识,推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趋同,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深度参与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国际标准制定,加强国际成熟经验的国内运用和国内有益经验的国际推广,推动国内外绿色金融标准相互融合、市场互联互通,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在“一带一路”等对外投资中积极贯彻ESG原则,与沿线国家开展绿色金融标准交流合作,共同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绿色金融国际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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