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落地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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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地方协调机制的意见》(金融委办发〔2020〕1号)精神,3月17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组织召开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浙江省)(简称浙江协调机制)成立会议暨第一次例会,标志着浙江协调机制正式成立并运行。浙江省人民政府朱从玖副省长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
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浙江省)设在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接受金融委办公室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定位于指导、协调,不改变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改变中央和地方事权安排。主要职责包括: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促进浙江省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金融信息共享,协调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以及落实金融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浙江协调机制由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殷兴山担任召集人,浙江银保监局局长包祖明、浙江证监局局长田向阳、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张雁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旭亮、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邢自霞、外汇局浙江省分局副局长徐子福为成员。
会上,成员单位审议了《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浙江省)工作制度(试行)》、《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浙江省)会议制度(试行)》、《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浙江省)信息报送与重大事项通报工作制度(试行)》,并结合履职实际,围绕进一步强化支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议题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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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