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面的议题涉及完善现有的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定空缺领域的监管法律,这些议题主要来自于央行代表和各民主党派代表。一部分议题从宏观角度出发,致力于整体的金融监管,例如协调现有金融监管法律的共同作用;另一些议题针对某些法规政策,从更具体的角度对现有金融监管法律提出修改建议。
宏观角度
殷兴山:加快金融立法进程 完善金融监管手段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
殷兴山建议,加快现有法律修订进程,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反洗钱法等重要金融法律的修法进度。
注重监管规则统筹,建议在修法时加强金融法律之间的统筹兼顾,全面系统完善相关金融监管法律规则体系,如中国人民银行法与商业银行法,人民银行有履行反洗钱职责,商业银行则是承担反洗钱义务的责任主体。
突出法律修订重点,如中国人民银行法重点在于解决央行现有职责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必要的落实手段问题,商业银行法重点在于解决现有与商业银行发展实践不相匹配的问题;反洗钱法重点在于填补空白,完善反洗钱监管规则。
完善对应监管手段,根据违法行为的社会影响、对公共利益以及特定利益的损害程度等,确定适当的处罚种类、幅度,确保处罚的实施效果,对于违法性质严重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必要时追究刑事责任。
民进中央、民革中央、民建中央等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均拟向全国政协大会递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完善金融监管”相关的提案。如民革中央提出,在国家层面设立金融风险管理与压力测试中心;工商联建议,应尽快在我国实施“监管沙盒”制度。
针对性建议
本次全国两会,有多位央行系统的人大代表拟提交的建议与《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他们分别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朱苏荣,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原行长杨小平,全国人大代表、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崔瑜。崔瑜此前担任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
《中国人民银行法》自2003年修订以来,随着经济金融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民银行履职形式和主要内容较《人民银行法》实施和修订之初发生了深刻变化。据梳理,建议主要涉及到以下方面:明确人民银行在金融委监管协调机制中的职责和作用。二是为履行宏观审慎管理履职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三是纳入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内容。四是完善金融监督管理相关条款。
杨小平建议,明确建立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并将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写入《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第一条。徐诺金建议将现行制度修改为人民银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业稳定情况的工作报告。此外,朱苏荣建议明确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中的职责与作用;崔瑜建议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
张智富建议,从法律层面实现审慎监管、行为监管、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原则相统一;明确分类监管理念;扩大《商业银行法》调整范围;完善商业银行业务范围与经营规则;健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商业银行履行消费者保护义务的规则体系,明确跨市场、跨行业金融消费纠纷,由人民银行协调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解决;从法律层面完善应予处罚的情形和标准,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提高金融违法行为成本,提升监管有效性。
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创造出巨大的经济价值的同时,也暴露了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此次两会针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有以下建议:
△厦门大学金融系教授
潘越建议,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强制互联网金融平台备案,加强投资风险提示,建设信息预警平台;以科技金融创新成果助力互联网金融发展,试用央行数字货币进行平台交易,利用可追溯功能监控资金去向,降低事中监督成本与事后追缴及审判难度;适当增加办案警力以减轻民警工作量,同时充分发挥奖励机制的作用,从而提高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的侦办效率。
孙雨飞: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
△大庆油田第四采油厂第一油矿采油地质工
孙雨飞建议,尽快结合新形势下新要求,修改完善刑法中有关集资诈骗罪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条款;建立金融诈骗案清算监督机构;以省市地方监管机构为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压实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属地监管部门担负第一责任,切实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金融科技的发展催生出了许多全新的数字业务。此次两会着重于这些空白领域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
郑秉文详述了网络互助潜在的风险:金融风险、经营风险、信息风险、道德风险、失范风险、社会性风险。网络互助虽然不属于现代意义上和法律意义上的保险,但它与商业保险的本质相似,是一种新型的健康风险分散机制与新的数字金融创新方式。
郑秉文建议,尽快将网络互助纳入银保监会的监管框架之内,并根据其独特性建立适配的创新监管方式,防止重蹈“P2P网贷”的覆辙。
△中国银联原董事长
葛华勇在全国两会期间的提案中建议加强对支付产业的一致性监管,对做同类支付业务的机构采取同样的监管标准和管理体制。葛华勇建议,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统一的支付产业监管标准,由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管理局按照支付业务的实质内容进行监管,而不是按行业或机构监管,真正实现一致性监管。
金融科技的发展同时也对社会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未来金融科技大生态可能带来的潜在问题也是这次两会讨论的重点之一。
△人民银行参事
周振海建议,将数字技术与普惠金融深入融合,加快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全面发展。他提出了四个建议: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基层试点;平衡风险创新,改进金融监管;破解难点痛点,构建良好生态;加强金融教育,提升金融素养。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
白鹤祥提出,总结五年来全国各地试点工作的经验,为从根本上构建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必要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金融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必备的基础知识和素质技能,通过立法为全面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白鹤翔建议,目前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法》的条件已成熟,应尽快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法》。金融机构破产退出是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下优胜劣汰的必然。现有《企业破产法》涉及金融机构破产处置的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不能完全适用于金融机构破产处置。因此从加快完善市场机制的要求而言,建立金融机构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依然十分迫切。
参考资料:网络公开资料